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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推进处
推广应用处
网络信息安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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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2007080000000005
标 题:
请问新设立的企业能不能申请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
内 容:
问:请问新设立的企业能不能申请计算机系统集成资?,如果不可以的话,我今后如果进行计算机系统集成业务不是违反了资质管理规定?如果我不进行计算机系统集成业务,那不是永远没有该项业绩?永远不能申请计算机系统集成业务?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信息化推进处
回复时间:
2007-08-29
回复内容:
同志,你好.你的提问非常具有代表性,这也是很多想申请资质的IT企业关心的问题,现给予回复如下:根据信息产业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修定版)>(信部规[2003]440号)的规定,新设立的企业不能申请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要求申请资质的企业至少要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两年以上(含两年);虽然暂时没有资质,但是可以从事计算机系统集成业务。开展两年以后,请再来申请;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信息产业厅产业发展规划处联系,咨询电话0551-2888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