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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取 号:OA017011101200806001 内容分类: 公告
发布文号 发文日期:2008-06-11

省信息产业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实务测试工作方案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第6号令)、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人发〔2007〕2号)和省人事厅《2008年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厅所属省无线电监测站、蚌埠无线电监测站、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和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测试工作,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要求

按照省人事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专业实务测试工作的意见》要求,专业测试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和厅纪检部门的全程参与和监督,严格招聘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注重保密安全,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公平、公正。

二、工作程序和方法

㈠专业测试对象确认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3-1:5的比例,确定专业实务测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参考人员确定。

(二)专业测试形式

1、省无线电监测站和蚌埠无线电监测站

专业测试采取专业笔试和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基础理论掌握情况。面试测试内容主要为综合素质能力和专业素质能力两大部分,并分成若干测评要素。专业测试成绩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测试题由省信息产业厅人事处会同省监测站共同负责,面试时间每人为20分钟,考生面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

2、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

⑴专业英语笔试

专业英语笔试试题由省信息产业厅和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共同命制。专业英语成绩占专业测试成绩的30%。

⑵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测试内容主要为综合素质能力和专业素质能力两大部分,并分成若干测评要素。面试成绩占专业实务测试成绩的70%,面试时间每人为20分钟,考生面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

3、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⑴专业笔试:考本专业主干课程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本专业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笔试成绩占专业测试成绩的50%。

⑵面试(试讲):面试(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课程教材内容的能力、教学组织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力、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实践技能、教学效果等。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根据所报专业,提前30分钟由考官组指定试讲题目或内容,封闭备课,试讲时间每人20分钟,回答考官组提出的问题5分钟,考生面试(试讲)顺序现场抽签确定。最后考官组根据其试讲及答辩情况进行当场打分。

面试(试讲)成绩占专业实务测试成绩的50%。

㈣考官组的设置和培训

1、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专家2人。

2、考官培训

由招聘单位在专业测试前进行考官培训。

㈤测试地点和时间安排

1、省无线电监测站蚌埠无线电监测站:

测试地点:省信息产业厅第二会议室

笔试时间:2008年6月7日上午8:30-10:30

面试时间:2008年6月7日下午2:30-6:00

2、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

测试地点:安徽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办公楼

时间:2008年5月30日上午8:30-12:00

其中英语测试时间为8:30-9:00

3、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测试地点:学院2号教学楼

测试时间:2008年6月14日、15日两天内进行

笔试时间:2008年6月14日上午  9:00—11:00

面试时间: 2008年6月 14日下午  14:00-17:30

2008年 6月15日上午  8:00-12:00

三、专业测试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录用人员考试收费票及有关事项的函》(皖价费〔2006〕226号的要求,考试费用125元(笔试45元,面试80元)。

四、考生管理和专业测试实施要求

㈠考生管理

由各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考生进行管理,并将相关事项在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和考生须知上予以明确告知。

㈡测试实施的要求

1、测试当天,考官须按规定的时间达到考场,并熟悉题本。

2、测试期间,考生候考室和考场实行严格的封闭管理。凡与测试试题有关的涉密人员,一律不得接近考生候考室;考生候考写工作人员和与工作职责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得接近考场。所有考官组人员和考候考室工作人员均须认真坚守岗位,严格履行职责,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3、考官一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专业测试场所,如无意中携带的必须关闭并一律主动交考场监督员集中保管。

4、所有专业测试考官、监督员和工作人员特别是考官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主动实行回避。





省信息产业厅

 2008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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