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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取 号:OA017010301200803001 内容分类: 工作动态
发布文号 发文日期:2008-03-11

关于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各市管理处, 厅直属事业单位:

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内容多。请按照皖政办秘〔200746号和皖政办传〔200851号文件精神(在省政府门户网:www.ah.gov.cn和省政府信息公开网:www.ahzwgk.gov.cn下载),加快完成编制工作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单位的编制工作,机关要加强对系统、本行业编制工作的指导,合理统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

二、编制主体

厅机关各处室,各市无线电管理处,厅直属事业单位。

三、编制内容

(一)目录编制

按照《安徽省信息产业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安徽省信息产业厅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正式出台"实施办法"改为"工作规定"在厅信息公开网http://www.ahxxb.gov.cn/xxgkweb/inder.aspx或内网查询)的内容和分类,完成本单位编制任务。

(二)指南编制

1、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及联络方式(包括办公地址、电话、传真,E-mail等);

2、主动公开的范围及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

3、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申请人提出申请须知,处理申请的程序和答复方式;

4、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方式及程序等。

(三)收录时限

按照先易后难、由近及远的要求,重点是2003年至2007年及本单位任务部署、政府信息和现行适用的规范性文件,逐步充实完善历届政府信息。

四、实施方法

(一)清理编制。依法全面清理信息,对清理审核的行政职权,进行科学分类和登记,逐项列明实施依据、公开形式、范围、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按照“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形式简明、操作方便”的原则,绘制主要行政职权流程图。

(二)软件安装。厅直属事业单位如单独申请编制机构代码(请在www.ah.gov.cn/xxgk/xxgksource.htm下载有关表格),请与省经济信息中心王丹丹、李左联系,电话:0551260282889258948。各市无线电管理处、厅直属事业单位除在属地完成编制工作外,2008318日前,必须与厅信息公开网址建立链接。

(三)审核录入。各单位要按统一格式和标准,编制公开信息,并经单位负责人审核把关,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机关处室交由厅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审核(含保密审查),再由厅长办公会核准,对明确可以公开的信息,直接组织录入;对把握不准的公开信息,报省编制工作小组审核后录入。各处室的编写内容,分别以纸质和电子版式,于200831516时前报办公室何玉好处。各市无线电管理处、厅直属单位,根据属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四)检查验收。2008318开始,由厅内自查和省编制工作小组检查、验收。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厅成立了安徽省信息产业厅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编制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单位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录入和信息发布工作,除在规定的时间、标准、要求内完成本职能信息公开的内容,厅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的综合协调、相关制度规定的建立,保密审查,审核发布工作;政策法规处负责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的宣传和审核把关工作;人事处负责信息公开的年度考核工作;监察室负责对全厅信息公开实施情况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制订《省信息产业厅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并予以实施;省监测站负责软件环境(分布式)的配置安装和系统管理员工作;厅门户网站和“数字安徽”网站设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及反馈功能,设立信息公开意见箱,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厅政务中心窗口设立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点和查阅点,集中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服务事项,方便群众查询;建立前台受理(大厅窗口)和后台处理(各处室)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厅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撰写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附件:1.目录编制分工及完成时限

2.安徽省信息产业厅信息公开指南和

 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3.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索引号编制规

 则

4.安徽省信息产业厅信息公开业务处

 室代码

5.安徽省信息产业厅信息公开实施办

 法

6.安徽省信息产业厅政府信息公开指

 南

 

                   二○○八年三月五日  

 

附件1

目录编制分工及完成时限

省信息产业厅                                                     20083

序号

编制内容

牵头单位

负责人

汇总时限

1

单位简介

人事处

胡秋林

315

2

领导及其主要职能

人事处

胡秋林

315

3

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能

人事处

胡秋林

315

4

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政策法规处

柯文斌

315

5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区域

规划及相关政策

产业规划处

科学技术处

曹晓武

侯锋平

315

6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产业规划处

曹晓武

315

7

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办公室

张卫国

315

8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无线电管理处

张大伟

315

9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

及实施情况

办公室

监测站

张卫国

王国武

315

10

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

政策法规处

柯文斌

315

11

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及办理情况

产业规划处

科学技术处

无线电管理处

曹晓武

侯锋平

张大伟

315

12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产业规划处

科学技术处

办公室

曹晓武

侯锋平

张卫国

315

13

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机关党委

人事处

陈传富

胡秋林

315

14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

及应对情况

无线电管理处

张大伟

315

15

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科学技术处

侯锋平

315

16

电子认证;信息系统容灾备份;信息系统风险评估

网络安全处

关朝元

315

17

与省发改委共同编制全省信息化发展规划,配合各领域信息化牵头部门编制各信息化规划(由省规划办具体布置任务)

信息化推进处

尹 健

315

18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部临时资质申报、年检、换证材料和地方临时资质的申报、年检、换证工作)

信息化推进处

尹 健

315

备注

本表中未列出来的内容,请各处室对照有关规定,按照省政府统一的规范文本,做好信息公开的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工作。

 

 

附件2

安徽省信息产业厅

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我厅的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领导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厅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

组 长:贺 凌

副组长:吴晓明、金寿虎、谈国平

成 员:张卫国、柯文斌、曹晓武、侯锋平、尹 健、罗荣选、关朝元、张大伟、胡秋林、陈传富、白星红、王国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成人员为:

主 任:吴晓明(兼)

副主任:张卫国、柯文斌、白星红

成 员:何玉好、赵贵春、叶圣、耿卫红、俞昌文、钱 勤

联络员:何玉好,联系电话:2888991,传真:2883864

 

 

 

附件3

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索引号编制规则

 

第一位。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省政府为O

第二位。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省、市级单位为A

第三到五位。信息产业厅为017

第六、七位。业务处室代码:办公室01

第八、九位。为一级信息目录代码。

第十、十一位。为二级信息目录代码。没有二级信息目录的用00填充。

第十二到第十五位为年份代码。如:20072008

第十六、十七位为月份代码。如:0112

第十八到第二十位为信息发布流水号。如:001002

 

 

 

  

 

 

 

 

 

 

 

 

 

 

 

附件4

安徽省信息产业厅信息公开业务处室代码

 

01办公室         21合肥管理处

02政策法规处       22淮北管理处

03产业规划发展处     23亳州管理处

04科学技术处       24宿州管理处

05信息化推进处      25蚌埠管理处

06推广应用处       26阜阳管理处

07网络安全处       27淮南管理处

08无线电管理处      28滁州管理处

09人事处         29六安管理处

10监察室         30马鞍山管理处

11机关党委        31巢湖管理处

16省无线电监测站     32芜湖管理处

17省情报所        33宣城管理处

18检验所         34铜陵管理处

19蚌埠电子职业技术学院  35池州管理处

              36安庆管理处

                           37黄山管理处

 

 

附件5

 

安徽省信息产业厅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   

第一条  信息公开是各级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安徽省信息产业厅信息公开工作,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有效监督厅机关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公开,是指安徽省信息产业厅、安徽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机关内部公开政务信息,并接受监督的活动。

第三条  安徽省信息产业厅的信息公开,以“服务为宗旨,高效为目标”,遵循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

除本办法第二章第十一条所列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凡与机关行政事务相关的各类事项,均应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

第四条  安徽省信息产业厅信息公开工作在厅党组领导下,由厅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职责:

1、具体承办本厅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更新本厅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3、组织编制本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

4、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5、指导厅属直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6、其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厅领导负责对分管处室信息公开的指导和检查。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承担本处室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责任,负责职责范围内应公开信息内容的及时公开和审核。

第六条  厅机关各级领导及全体公务员要认真学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本实施办法,积极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

第二章  信息公开的范围

第七条  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以下信息产业、无线电管理和信息化工作行政管理事项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

(一)省信息产业厅、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省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行政管理职能、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办事指南、办